塑造城市特色風貌
(六)提高城市設計水平。城市設計是落實城市規劃、指導建筑設計、塑造城市特色風貌的有效手段。鼓勵開展城市設計工作,通過城市設計,從整體平面和立體空間上統籌城市建筑布局,協調城市景觀風貌,體現城市地域特征、民族特色和時代風貌。單體建筑設計方案必須在形體、色彩、體量、高度等方面符合城市設計要求。抓緊制定城市設計管理法規,完善相關技術導則。支持高等學校開設城市設計相關專業,建立和培育城市設計隊伍。
(七)加強建筑設計管理。按照“適用、經濟、綠色、美觀”的建筑方針,突出建筑使用功能以及節能、節水、節地、節材和環保,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觀形象。強化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層建筑設計管理,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評估制度。堅持開放發展理念,完善建筑設計招投標決策機制,規范決策行為,提高決策透明度和科學性。進一步培育和規范建筑設計市場,依法嚴格實施市場準入和清出。為建筑設計院和建筑師事務所發展創造更加良好的條件,鼓勵國內外建筑設計企業充分競爭,使優秀作品脫穎而出。培養既有國際視野又有民族自信的建筑師隊伍,進一步明確建筑師的權利和責任,提高建筑師的地位。倡導開展建筑評論,促進建筑設計理念的交融和升華。
(八)保護歷史文化風貌。有序實施城市修補和有機更新,解決老城區環境品質下降、空間秩序混亂、歷史文化遺產損毀等問題,促進建筑物、街道立面、天際線、色彩和環境更加協調、優美。通過維護加固老建筑、改造利用舊廠房、完善基礎設施等措施,恢復老城區功能和活力。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和合理利用,保護古遺址、古建筑、近現代歷史建筑,更好地延續歷史文脈,展現城市風貌。用5年左右時間,完成所有城市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筑確定工作。
四、提升城市建筑水平
(九)落實工程質量責任。完善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,落實建設單位、勘察單位、設計單位、施工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等五方主體質量安全責任。強化政府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質量監管,特別是強化對工程監理的監管,充分發揮質監站的作用。加強職業道德規范和技能培訓,提高從業人員素質。深化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改革,推廣工程總承包制,加強建筑市場監管,嚴厲查處轉包和違法分包等行為,推進建筑市場誠信體系建設。實行施工企業銀行保函和工程質量責任保險制度。建立大型工程技術風險控制機制,鼓勵大型公共建筑、地鐵等按市場化原則向保險公司投保重大工程保險。
(十)加強建筑安全監管。實施工程全生命周期風險管理,重點抓好房屋建筑、城市橋梁、建筑幕墻、斜坡(高切坡)、隧道(地鐵)、地下管線等工程運行使用的安全監管,做好質量安全鑒定和抗震加固管理,建立安全預警及應急控制機制。加強對既有建筑改擴建、裝飾裝修、工程加固的質量安全監管。全面排查城市老舊建筑安全隱患,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,嚴防發生垮塌等重大事故,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。
(十一)發展新型建造方式。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筑,減少建筑垃圾和揚塵污染,縮短建造工期,提升工程質量。制定裝配式建筑設計、施工和驗收規范。完善部品部件標準,實現建筑部品部件工廠化生產。鼓勵建筑企業裝配式施工,現場裝配。建設國家級裝配式建筑生產基地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,力爭用10年左右時間,使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30%。積極穩妥推廣鋼結構建筑。在具備條件的地方,倡導發展現代木結構建筑。
五、推進節能城市建設
(十二)推廣建筑節能技術。提高建筑節能標準,推廣綠色建筑和建材。支持和鼓勵各地結合自然氣候特點,推廣應用地源熱泵、水源熱泵、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技術,發展被動式房屋等綠色節能建筑。完善綠色節能建筑和建材評價體系,制定分布式能源建筑應用標準。分類制定建筑全生命周期能源消耗標準定額。
(十三)實施城市節能工程。在試點示范的基礎上,加大工作力度,全面推進區域熱電聯產、政府機構節能、綠色照明等節能工程。明確供熱采暖系統安全、節能、環保、衛生等技術要求,健全服務質量標準和評估監督辦法。進一步加強對城市集中供熱系統的技術改造和運行管理,提高熱能利用效率。大力推行采暖地區住宅供熱分戶計量,新建住宅必須全部實現供熱分戶計量,既有住宅要逐步實施供熱分戶計量改造。
六、完善城市公共服務
(十四)大力推進棚改安居。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,以政府為主保障困難群體基本住房需求,以市場為主滿足居民多層次住房需求。大力推進城鎮棚戶區改造,穩步實施城中村改造,有序推進老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、危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,加快配套基礎設施建設,切實解決群眾住房困難。打好棚戶區改造三年攻堅戰,到2020年,基本完成現有的城鎮棚戶區、城中村和危房改造。完善土地、財政和金融政策,落實稅收政策。創新棚戶區改造體制機制,推動政府購買棚改服務,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,構建多元化棚改實施主體,發揮開發性金融支持作用。積極推行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。因地制宜確定住房保障標準,健全準入退出機制。
(十五)建設地下綜合管廊。認真總結推廣試點城市經驗,逐步推開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,統籌各類管線敷設,綜合利用地下空間資源,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。城市新區、各類園區、成片開發區域新建道路必須同步建設地下綜合管廊,老城區要結合地鐵建設、河道治理、道路整治、舊城更新、棚戶區改造等,逐步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。加快制定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標準和技術導則。凡建有地下綜合管廊的區域,各類管線必須全部入廊,管廊以外區域不得新建管線。管廊實行有償使用,建立合理的收費機制。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和運營地下綜合管廊。各城市要綜合考慮城市發展遠景,按照先規劃、后建設的原則,編制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專項規劃,在年度建設計劃中優先安排,并預留和控制地下空間。完善管理制度,確保管廊正常運行。
(十六)優化街區路網結構。加強街區的規劃和建設,分梯級明確新建街區面積,推動發展開放便捷、尺度適宜、配套完善、鄰里和諧的生活街區。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,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。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,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,解決交通路網布局問題,促進土地節約利用。樹立“窄馬路、密路網”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,建設快速路、主次干路和支路級配合理的道路網系統。打通各類“斷頭路”,形成完整路網,提高道路通達性??茖W、規范設置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和交通管理設施,提高道路安全性。到2020年,城市建成區平均路網密度提高到8公里/平方公里,道路面積率達到15%。積極采用單行道路方式組織交通。加強自行車道和步行道系統建設,倡導綠色出行。合理配置停車設施,鼓勵社會參與,放寬市場準入,逐步緩解停車難問題。
(十七)優先發展公共交通。以提高公共交通分擔率為突破口,緩解城市交通壓力。統籌公共汽車、輕軌、地鐵等多種類型公共交通協調發展,到2020年,超大、特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40%以上,大城市達到30%以上,中小城市達到20%以上。加強城市綜合交通樞紐建設,促進不同運輸方式和城市內外交通之間的順暢銜接、便捷換乘。擴大公共交通專用道的覆蓋范圍。實現中心城區公交站點500米內全覆蓋。引入市場競爭機制,改革公交公司管理體制,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公共交通設施建設和運營,增強公共交通運力。
(十八)健全公共服務設施。堅持共享發展理念,使人民群眾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獲得感。合理確定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標準,加強社區服務場所建設,形成以社區級設施為基礎,市、區級設施銜接配套的公共服務設施網絡體系。配套建設中小學、幼兒園、超市、菜市場,以及社區養老、醫療衛生、文化服務等設施,大力推進無障礙設施建設,打造方便快捷生活圈。繼續推動公共圖書館、美術館、文化館(站)、博物館、科技館免費向全社會開放。推動社區內公共設施向居民開放。合理規劃建設廣場、公園、步行道等公共活動空間,方便居民文體活動,促進居民交流。強化綠地服務居民日?;顒拥墓δ?,使市民在居家附近能夠見到綠地、親近綠地。城市公園原則上要免費向居民開放。限期清理騰退違規占用的公共空間。順應新型城鎮化的要求,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,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在住房、教育、文化、醫療衛生、計劃生育和證照辦理服務等方面,與城鎮居民有同等權利和義務。
(十九)切實保障城市安全。加強市政基礎設施建設,實施地下管網改造工程。提高城市排澇系統建設標準,加快實施改造。提高城市綜合防災和安全設施建設配置標準,加大建設投入力度,加強設施運行管理。建立城市備用飲用水水源地,確保飲水安全。健全城市抗震、防洪、排澇、消防、交通、應對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體系,完善城市生命通道系統,加強城市防災避難場所建設,增強抵御自然災害、處置突發事件和危機管理能力。加強城市安全監管,建立專業化、職業化的應急救援隊伍,提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水平,形成全天候、系統性、現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體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