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4日,省政府出臺《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提出了我省發展裝配式建筑的目標:大力推廣適合工業化生產的裝配式混凝土建筑、鋼結構建筑和現代木結構建筑,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逐年提高,每年力爭提高3%以上。
到2025年年底,全省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力爭達到35%以上,其中沈陽市力爭達到50%以上,大連市力爭達到40%以上,其他城市力爭達到30%以上。
《意見》明確了我省發展裝配式建筑的總體要求,即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、環境友好型社會的發展要求,以推進建筑業結構調整、生產方式轉變和產業轉型升級為契機,培育建筑產業集群,使裝配式建筑發展成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、優化經濟結構的重要途徑,促進全省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。同時,遵循市場主導、政府推動,因地制宜、分類實施,試點示范、逐步推廣的原則,推動全省裝配式建筑穩步有序發展。
為此,《意見》提出了發展裝配式建筑的9項重要工作:科學制定裝配式建筑發展規劃;建立健全經濟、技術標準體系;大力完善市場機制,支持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和園區建設;各地區都要確定一定數量的試點示范項目,充分發揮試點示范引領作用;全面應用BIM技術,推動裝配式建筑產業向信息化、智能化發展;積極推行工程總承包;規范招投標活動;推進建筑全裝修,實行裝配式建筑裝飾裝修與主體結構、機電設備協同施工;提高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水平,創新并不斷完善與裝配式建筑相適應的工程建設全過程監管機制。
為確保裝配式建筑順利推進,《意見》要求各地區要加強組織領導,明確責任分工,建立完善工作措施,并加大政策支持,各地區可根據自身財力狀況,給予裝配式建筑基地或項目一定的財政補貼政策;要創新服務舉措,加強人才培養,并鼓勵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開展裝配式建筑標準化設計研究,為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提供技術和標準支持;要加大宣傳引導,提高社會和公眾的認知度和認同度,引導消費者購買裝配式建筑住宅,培育裝配式建筑有效市場,促進裝配式建筑相關產業和市場發展。